FAQ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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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未獲補助者,是否可以申覆或查詢審查意見?
依第六點第(三)項規定:「未獲本計畫核定補助者,恕不受理申覆;審查意見不提供查詢。」此一規定旨在維護審查作業之獨立性與審查委員之專業判斷空間,亦為各年度徵件之一致性原則。 如有意再次申請,建議依現行申請須知所列之審查重點重新檢視計畫,並可徵詢指導教授及所屬學術社群之意見,於申請文件中適度呈現自前次申請後之研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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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獲補助後是否有返國義務?
本計畫並無「補助結束後須返國服務」之強制返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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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當我獲選之後,補助款可以直接匯到國外帳戶嗎?
不可以。依本計畫申請須知第七點第(三)項第3款規定,補助款須匯入學人本人於國內金融機構開立之新臺幣帳戶,無法直接匯入國外金融機構帳戶。 獲核定補助之學人,請於合約簽署前備妥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新臺幣帳戶資料,俾利後續補助款撥付作業。如學人尚未持有國內帳戶,建議於返國期間或委請國內親友協助辦理開戶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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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我能知道會有多少人獲選嗎?
本計畫採擇優補助方式辦理,未設定固定錄取名額,實際核定補助人數將依當年度申請情形、審查結果及計畫經費綜合考量後決定。如需參考歷年補助情形,可至本計畫網站(https://top.stpi.niar.org.tw/)查詢過往公告之核定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