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常見問題

  • 2-1 我的學士學位是由國外大學所授予(曾於國內大學就讀但未畢業),是否符合博士候選人類之申請資格?

    依本須知第三點第(一)項第 1 款規定,申請人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取得教育部許可設立之大學校院所授予之學士學位」。本款明定學士學位之授予學校須為國內教育部所許可設立之大學校院。 因此,學士學位若係由國外大學所授予,原則上不符合本款所定之要件,恐不具博士候選人類之申請資格。

  • 2-2 我已經向其他機構申請了部分補助,還可以申請國科會的補助嗎?

    依第三點第(三)項第 3 款規定,「以同一研究計畫或實質相同之研究內容,向國科會或國內其他機構申請並獲得獎勵或補助者」不具申請資格。其立法意旨主要在於避免同一研究計畫於同一期間重複受領國內公費補助。 此外,培育期間內不得同時支領我國政府、國內法人、國內大學或研究機構所資助之其他公費或獎學金;培育期結束後,則可申請其他機構之獎補助。 依第五點第(三)項規定,申請文件應包含補助自主揭露表,請於申請時就所有曾受領及現受領之國內公費獎勵或補助據實揭露(含項目、金額、起迄日期等),俾本辦公室及審查委員會掌握完整資訊。

  • 2-3 我是公費留學生,但公費期已過,可以申請嗎?我曾於 109-114 年間受領教育部留學獎學金,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如先前受領之獎助期間已屆滿,且現未受領其他國內獎補助,本計畫補助期間(115 年 9 月或 12 月起算)與前開獎助期間並無重疊者,原則上不致牴觸前揭規定,仍具本計畫之申請資格。 請檢附公費留學獎金「起止日」證書影本,並於補助自主揭露表中據實揭露相關資訊。

  • 2-4 我曾以博士候選人身分受過本計畫補助,可否再次申請?

    如您曾以博士候選人身分獲本計畫或前身計畫(「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海外人才培育計畫」)獲補助者,未來僅能以年輕學者身分申請,不得再次申請博士候選人類別。 如您曾以年輕學者(原稱新進人員)身分獲補助者,則不得再次申請。

  • 2-5 我有點年紀了,還可以申請 TOP Grants 計畫嗎?

    本計畫重點是研究能力,沒有年齡限制: ? 博士候選人類:具有博士候選人身分證明,年齡不設限。 ? 年輕學者類:取得博士學位未超過 10 年;如有撫養三足歲以下子女者,得延長取得學位年數之上限,每位子女以兩年為限。

  • 2-6 我不確定自己的學術背景是否符合申請條件,有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可以參考?

    請參考國科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之學門架構,內有學門名稱可供參考: https://www.nstc.gov.tw/hum/ch/list/96c12199-c4e0-46a6-9fb6-7b00dba2b600